这两件事是有来头的,有两种解读:
1.在戏外:
第一件事,葛优和陈凯歌拍了《赵氏孤儿》;
第二件事,葛优和冯小刚拍了《非诚勿扰2》。
2.在戏内:
第一件事:源于委任状,黄四郎戏中有说自己买了六个县长,而冒充汤师爷的马邦德(就是葛优)在死前屁股兜里还有五份委任状,这应该不是巧合,由此可以推出,黄四郎和葛优应该有私下交易,用五张委任状换取葛优在剿匪途中出卖张麻子(所以葛优在剿匪战斗中一直想跑,还吹“张老大死了”的暗号,此外还有其他多处伏笔暗示葛优和黄四郎有私下勾结,请自行寻找,暂且不表)。所以第一件事是葛优和黄四郎勾结想害张麻子,“我骗了你第一件事,是我和黄四郎勾结”(骗你命);
第二件事:源于突兀出现的葛优妻儿,这妻儿是假的,8岁孩子有那么高?蒙鬼啊!所以葛优这妻儿不过是借口,表面说是另一个6岁的孩子被绑要赎金,实情是他想骗得巨款趁早脱身(事实上竟骗到了两块钻石orz)。后来他在缴匪结束时知道假妻儿已死,而车马中全是白银,于是又想驾车带钱逃跑,不料中了地雷。所以第二件事就是葛优想要私吞钻石和白银然后跑路,“我骗了你第二件事,我的妻儿是假的,小儿子被绑票也是假的,我一直在骗你的钱准备跑路”(骗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