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靈书法:
楷体
详细释义
1.
名形声。从巫,靈(líng)声。本义:巫。
2.
名古时楚人称跳舞降神的巫为灵。
灵,灵巫也。以玉事神。
《说文》
命灵氛为余占之。
《离骚》
灵连踡兮既留。
《楚辞·云中君》
灵偃蹇兮姣胶。
《东皇太一》
3.
名又如:灵子(指巫。以舞导引神的人)。
4.
名神灵。
天神曰灵。
《尸子》
灵者,神也。
《风俗通》
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
《大戴礼记·曾子问》
合五岳与八灵兮。
《楚辞·怨思》
灵之来兮如云。
《九歌·湘夫人》
5.
名又如:灵神(神灵);灵祗(神明;神灵);灵霄殿(天帝的神殿);灵怪(神怪);灵圣(灵验,指神鬼显灵);灵圣儿(指神佛塑像中放置的金属作的心脏象征物);灵河(书中虚拟的仙河);灵槎(神仙乘的木筏);灵山(佛家称灵鹫山为灵山。佛祖居处。也泛指仙山)。
6.
名灵魂。
经始灵台。
《诗·大雅·灵台》
天子太庙上可以望气,故谓之灵台。
《礼记·明堂位》
藏之于灵室。
《素问·气交变大论》
以告先帝之灵。
《出师表》
吾灵尚依依旁汝。
《与妻书》
汝倘有灵。
《祭妹文》
7.
名又如:灵爽(灵魂);灵表(仪表);灵明(指心灵);灵知(指心灵);灵界(佛家语。指云魂所住的世界)。
8.
名敬辞。用以称有关鬼神的事物。对死者的敬称。
在缸内画上灵符。
《说岳全传》
9.
名又如:灵床子(人死后虚设的坐卧之具,供祭尊用;又指供在灵床上写有死者名字的牌位);灵幡(殡葬时所持之幡,上写有表明死者身分的文字);灵符(道士画的图形。迷信者认为可用于驱使鬼神、祭祷和治病等);灵前(灵位之前)。
10.
名灵柩的简称。
孤魂翔故域,灵柩寄京师。
《赠白马王彪》
11.
名又如:停灵;起灵;灵榇。
12.
名指人的精神状态。
不可内于灵台。不可入于灵府。
《庄子·德充府》
13.
名又如:心灵(指内心、精神、思想等);灵明(指“心”,即主观精神)。
14.
名通“軨”。窗中竖木。
载葱(即窗)灵,寝于其中而逃。
《左传·定公九年》
15.
名指天、地、日、月等尊称及物品名。
辰之神为灵星。
《风俗通》
灵星,火星也。
《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