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40周岁(含40周岁)、男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人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
(3)夫妻双方年龄都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人员。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需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
(6)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
(7)随军家属。
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1)家庭成员均为本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
(4)持有效失业证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
(1)女40周岁(含40周岁)、男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人员。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
(3)夫妻双方年龄都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人员。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需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
(6)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
(7)随军家属。
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1)家庭成员均为本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
(4)持有效失业证的家庭成员无一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