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有一个著名的称谓叫“五院四系”。
五院是指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
五院发展成为今天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四系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
四系发展成为今天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吉林大学法学院。
从历年的宣传材料中,可见五院四系历史沉淀之深厚、法学教育之成功。
这九所院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代表着近年来中国法学的江山,为中国的法治事业奠定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石,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深远和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