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组是承担监狱巡回检察的办案组织
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巡回检察组主办检察官一般由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担任;检察长、副检察长参加巡回检察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巡回检察组主要由本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组成,也可以抽调下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或者安排本院其他业务部门的检察人员参加,成员不少于3人,进入监狱开展工作不得少于2人。
巡回检察组是承担监狱巡回检察的办案组织
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巡回检察组主办检察官一般由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担任;检察长、副检察长参加巡回检察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巡回检察组主要由本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组成,也可以抽调下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或者安排本院其他业务部门的检察人员参加,成员不少于3人,进入监狱开展工作不得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