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个人年检,由事务所根据规定,组织填写有关年检登记表,主任会计师应对各种年检登记表中的内容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与其它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省注协。
注册会计师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已按规定填报了符合要求的《 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表》2、事务所已按规定填报了符合要求的《 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登记汇总表》
3、事务所已按规定填报了符合要求的《 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汇总表》4、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注册会计师证书;6、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证书;7、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正文复印件;8、提供工商局出具的股东证明;9、其它应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