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声
“罚”,现代汉语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普通话读音为fá,最早见于金文时代,在六书中属于会意字,后来逐渐见于楚系简帛,秦朝小篆,秦朝简牍;
“罚”的基本含义为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如罚款,罚球;引申含义为讨伐,杀,如罚极,罚罪。
在日常使用中,“罚”也常做名词,表示刑罚,如罚作,罚神。
二声
“罚”,现代汉语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普通话读音为fá,最早见于金文时代,在六书中属于会意字,后来逐渐见于楚系简帛,秦朝小篆,秦朝简牍;
“罚”的基本含义为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如罚款,罚球;引申含义为讨伐,杀,如罚极,罚罪。
在日常使用中,“罚”也常做名词,表示刑罚,如罚作,罚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