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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区域性指标限行规定

天津区域性指标限行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8 14:19:01

天津区域性指标限行规定

一、尾号限行规则

  时间:工作日每日7时至19时(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规则:工作日每日7时至19时(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在天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二、早晚高峰限行规则

  时间:工作日每日7时-9时、16时-19时(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规则: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禁止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注: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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