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各旗是:正黄旗、镶黄旗、正红旗、镶红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
清朝以“上三旗”为贵,即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
清朝初年,清太宗皇太极即位以后,为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在八旗增设管旗大臣,由大臣牵制八旗诸王。皇帝自己直接统辖正黄旗、镶黄旗、正蓝旗,而其余五旗则分别由和硕亲王执掌。
顺治之后,把正蓝旗替换为正白旗,形成真正的“上三旗”,这三旗由皇帝亲自掌管,地位高贵,人多势众,成为八旗的核心。上三旗下五旗制度,造成了正身旗人社会地位事实上的差别。
只有上三旗才有资格守卫皇城,挑取侍卫,皇帝外出时担任扈从,皇帝最依重的亲军全部来自上三旗。下五旗的人只能守卫京城外围,或者大批派往各地驻防戍卫。
下五旗的人只有在立下功勋或者得到宠幸的时候,才能被抬入上三旗,称为“抬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