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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执局职责

综执局职责

更新时间:2023-08-29 11:31:17

综执局职责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负责城市管理实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拟订城市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监督考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市排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四)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接收其他部门承担的市政建设工程移交、管护工作;执行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维修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负责城镇(含农村)燃气、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五)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市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主城区排水防涝等方面的管理职责;水务局负责供水、引水、城市节水及河道工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负责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建成区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建成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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