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国森,男,蒙古族,1963年7月出生,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沈阳农业大学植物病理专业毕业,高级农艺师。
曾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88.07-1994.12赤峰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植保站农艺师;
1994.12-1996.02赤峰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植保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1996.02-1996.07赤峰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1996.07-1997.06赤峰市农业局生产综合科副科长;
1997.06-2002.05赤峰市农业局生产综合科科长;
2002.05-2002.07赤峰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2002.07-2003.12赤峰市农业局副局长;
2003.12-2005.06赤峰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2005.06-2006.01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2006.01-2006.06翁牛特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2006.06-2006.12翁牛特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2006.12-2011.11翁牛特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
2011.11-2013.01翁牛特旗委书记;
2013.01-2015.05喀喇沁旗委书记;[1]
2015.05-2015.06赤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5.06,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10日,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汪国森当选为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年8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呈请,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国森辞去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