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C黄牌摩托车(50CC以上排量)的行驶范围除开中心7城区禁止通行外,其他地区都可通行,禁摩道路除外。中心7城区包括黄浦,虹口,静安,杨浦,长宁,普陀,徐汇。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道路,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禁行的原因是保护环境,减少排放,目前上海的禁行政策为,对总重大于3.5吨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和总重小于3.5吨的汽车实施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III标准”)。达不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禁行,基于同样原因,上海目前已不再为摩托车办理登记注册(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