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挑明USDT属于虚拟货币,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二、为虚拟币提供“定价服务”也属违法,未来会被取缔;
三、虚拟币交易“信息中介”模式,寿终正寝,不再灰色,已归于非法范畴;
四、境外交易所的境内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责任;
五、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公序良俗;
六、加密资产概念,将成为“敏感词汇”,在本轮规制中被重点关注;
七、重点打击罪名,由之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逐渐向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类犯罪更迭。
一、直接挑明USDT属于虚拟货币,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二、为虚拟币提供“定价服务”也属违法,未来会被取缔;
三、虚拟币交易“信息中介”模式,寿终正寝,不再灰色,已归于非法范畴;
四、境外交易所的境内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责任;
五、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公序良俗;
六、加密资产概念,将成为“敏感词汇”,在本轮规制中被重点关注;
七、重点打击罪名,由之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逐渐向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类犯罪更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