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家庭是指由一对夫妇及未婚子女(无论有无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通常称“小家庭”。人类学家默多克通过对 250 个家庭的研究,在《社会结构》(1949)中依其亲属关系进行分类后界说的一种家庭形态,以区别于多偶家庭和大家庭。
2、主干家庭,亦称“直系家庭”。是指以父母为主干的一种家庭形式。具体有:由父母(或父母一方)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由父母(或父母一方)、一对已婚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共同组成的家庭。
由父母(或父母一方)、一对已婚子女及其他家属(主要是子女的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它主要从代数结构角度来划分,是扩大家庭与核心家庭的折中形式。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主干家庭在全部家庭中所占比例正逐渐减小。
3、联合家庭是指由有血缘关系的两个或多个性别相同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或者两个以上同辈兄弟姐妹结婚后组成的家庭类型。或有父母长辈,或没有。
4、直系家庭也称为主干家庭,即由两代或两代以上夫妻组成,每代最多不超过一对夫妻,且中间无断代的家庭。如父母和已婚子女及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
联合家庭主要有两种结构形式:
1、异代联合家庭,即两对以上同代夫妇及其未婚子女与父母所组成的家庭。
2、同代联合家庭,即两对或两对以上同代夫妇及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
联合家庭一般是兄弟们结婚后不分家而形成的,兄弟不分家大多是出于共同继承财产的需要。父母房屋多或经济宽裕,可以提供住房或补贴,婚后子女才可能在一起共同生活。
另外,如果已婚子女缺少分开居住的住房条件,那么他们除了与父母生活外没有其他选择。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联合家庭大多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而形成的,仅仅以感情为基础而形成的联合家庭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