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1、地址码(身份证前六位)表示编码对象第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所有区域的编码可以到网站查询到最新的县及县以上的行政编码资料);
2、生日期码(身份证第七位到第十四位)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其中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年、月、日之间不用分隔符。例如:1981年05月11日就用19810511表示;
3、顺序码(身份证第十五位到十七位)是县、区级政府所辖派出所的分配码,每个派出所分配码为10个连续号码,例如“000-009”或“060-069”,其中单数为男性分配码,双数为女性分配码,如遇同年同月同日有两人以上时顺延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分配码;
4、校验码(身份证最后一位)是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按照ISO7064:1983.MOD11-2校验码计算出来的检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