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一)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二)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
(三)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四)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情形一: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
近一年内在珠海市累计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居民,可以通过服务窗口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业务,办理后无需等六个月即可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1.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单位/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社区开具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等)
2.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记录清单
(如在窗口现场办理系统会自动查询社保缴纳记录,可不提供;如在“粤省事”小程序上办理仍需提供证明材料。)
情形二:本人有满半年房产或居住在直系亲属满半年房屋
如果在珠海自己有房或住在直系亲属的房子中,且房产已经满半年,可以通过服务窗口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业务,办理后无需等六个月即可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1.属于“本人有满半年房产”情况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住在直系亲属满半年房屋”情况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等。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情形三:在旅业居住满半年
在宾馆、酒店、招待所等经营性住宿服务场所累计居住满半年的居民,可以通过服务窗口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业务,办理后无需等六个月即可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居住地址证明(住宿记录)
(宾馆/酒店/招待所等经营性住宿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满半年的记录证明)
情形四:在校连续就读
在珠海市的学校连续就读的居民,可以通过服务窗口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业务,办理后无需等六个月即可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1.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单位/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社区开具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等)
2.在校连续就读记录
(如在窗口现场办理系统会自动查询连续就读记录,可不提供;如在“粤省事”小程序上办理仍需提供证明材料。)
情形五:租赁/借住房屋
在珠海市租赁或借住房屋的居民,可以通过服务窗口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业务,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可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单位/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等)
情形六:合法稳定就业
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居民,可以通过服务窗口或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居住登记业务,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可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1.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屋主/用人单位/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社区开具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等)
2.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开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
注意:该证明材料上一定要有详细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