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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11-24 11:44:01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 1. 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 2. 宅基地确权户主和子孙不在一个户口本能写子孙的名子吗,宅基地户主确权怎么要全家户口本
  • 3. 确权是什么意思,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 4. 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 5.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一户一宅每人多少平方
  • 1.宅基地确权是什么意思,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宅基确权登记其目的如下:

    1、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2.宅基地确权户主和子孙不在一个户口本能写子孙的名子吗,宅基地户主确权怎么要全家户口本

    宅基地确权户主和子孙不在一个户口本能写子孙的名子吗?答案是可以的。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名字一定要是户主的名字吗?不是,家庭成员任一都可以。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以上的内容解答了相关的农村宅基地确权与户主的关系,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虽然在原则是要求登记户主的名字,但是在其它情况下还是可以登记其它家庭成员的名字的,如要登记非户主外的人也需要按照普通的登记流程进行,不受非户主登记的影响。以上还拓展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3.确权是什么意思,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1、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2、需要确权是意思:需要确定某项事物的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4.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1、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5.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一户一宅每人多少平方

    1、房产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2、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3、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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