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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1-01 06:36:01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1.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
  • 2. 关于农村的法律有哪些,农村常见的法律法规
  • 3. 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
  • 4. 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个人工资受法律保护吗
  • 5. 秦代有哪些法律形式,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指
  • 1.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100条

    1、刑法总则中在定罪、量刑、行刑三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缺乏特别保护的原则规定。

    2、在定罪方面,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满14周岁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可以成为任何罪的犯罪主体。

    可见犯上述8种罪的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和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这两类未成年人定罪等同成年人,但在量刑上体现了一定的从宽政策(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这里就是公安机关 要求你回去接受调查的法律依据。

    4、如果你不回去,有违法的情况: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5、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6、很有可能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7、如果你缓刑考验期满,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关于农村的法律有哪些,农村常见的法律法规

    1、我国农民有九亿,各方面的基本法都会涉及到农村,如国家宪法、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部门实体法与程序法,均涉及广大农村。还要加上农业、农村、农民三农专业法律法规。

    2、主要关于农村的法律有《农业法》、《林业法》、《渔业法》等,和农民利益联系比较密切的有《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组织法》等。其他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就太多了,需要用的时候再去“法律法规网”查看。

    3.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

    1、归纳法。归纳法又叫归纳推理法,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方法,相当于先找个例,再类推到普遍,也可以说成由特殊推理到一般,也可以说成由个别推理到普遍。如从特殊的法律知识推理到一般的法律知识。

    2、演绎法。演绎法又叫演绎推理法,是一种由一般推理到特殊的方法。与归纳法的推理途径相反,先找到普遍现象,再去寻找特殊个例。如从大众的法律知识推理到特殊的法律知识。

    3、辩证法。辩证法又被称为辩证推理法,是指一般存在两个不同的观点,甚至还有更多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问题,争取得出最终的结论。同时找出两个或以上且不同的法律观点,来综合判定出正确的法律知识观点。

    4、类推法。类推法又被称为类推推理法,是指从不同的事物中寻找相似点,再类推出其他的相似点或可能性的方法。即从不同的法律知识点中找到共性,再去类推其他的法律知识点。

    4.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个人工资受法律保护吗

    1、《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2、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物财的;(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3、对于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刑法》作了下列规定:“第一百五十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5、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7、第一百五十三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

    8、第一百五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六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另外,《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5.秦代有哪些法律形式,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指

    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秦始皇曾宣布:“命为制,令为诏。”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 “ 治狱” 的要求。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 “ 廷行事 ”,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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