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党支部的条件,党支部成立条件及流程
1、党章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2、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至100人的,如不需要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决定,也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
3、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4、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5、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6、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2.成立公司的条件,成立公司需要多少注册资金
1、成立公司的条件 :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成立有限公司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修正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正发布)。
3.成立协会的条件,成立协会在哪个部门申请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公司的成立条件,公司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如下: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条件如下: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除要求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五种条件外,还特别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物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如下: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个人如何成立小型私募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