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清朝时期的封疆大吏,大家首先就会想到总督、巡抚,因为这两者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而在总督、巡抚之下的地方官,多数人能想到的恐怕就是知府、知县了。不过,实际上除了总督、巡抚之外,还有两个职位的官员能称得上是封疆大吏,那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
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皆系皇帝亲自任命的省级要员,所以亦称疆臣、疆吏。
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长官,俗称藩台,官阶为从二品。布政使的主要职责是宣达朝廷的政令;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考核府、县各级官员;管理全省各府户籍、田数等民事内容。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认为巡抚相当于今天的省长,但从职权方面来看,巡抚更类似于今天的省委书记。比如巡抚有权节制省里的军队,而布政使和军队系统则是八竿子打不着。
按察使是一省的司法长官,俗称臬台,官阶为正三品。按察使的主要职责是考核全省吏治,主官省内的司法、刑狱事务。从职权上来看,按察使相当于今天的司法厅厅长兼公安厅厅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法院院长。
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还有一个担任“万精油”角色的官职,那就是道员,俗称道台。道员是介于省级领导(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市级领导(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官阶为正四品。之所以要说道员是“万精油”官职是因为道员所从事的职务并不固定,有的道员会被任命成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有的则会被任命负责管理专项事务,比如专管粮务的督粮道、专管海关的海关道、管理盐场的盐法道。
清朝时期的府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市。府里的最高长官是知府,官阶为从四品。知府的职权相当于今天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知府的副手为同知,官阶正五品,相当于今天地级市的的常务副市长。
清朝最基础的地方长官是知县,官阶为正七品,民间也戏称知县为“七品芝麻官”。从职权上来看,知县相当于今天的县委书记兼县长。知县的副手为县丞,官阶正八品。不过清朝1300多个县中,只有300多个县设有县丞一职。大多数县里的行政事务,都是由知县一手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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