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1)室内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消防用水量为消火栓、自动灭火、水幕或冷却分隔用水之和(三者同时开启)。
(2)当室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时,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
(3)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消火栓最大用水量、自动灭火最大用水量、防火分隔或冷却最大用水量的叠加。
3.6.2 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 3.6.2 的规定。【解读 1】特别注意:高层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高度大于 50 米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火灾延续时间按 3.0 小时。应注意对建筑类型进行类比。其中,高级宾馆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均按 3.0 小时。“建筑高度大于 50 米”修饰: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五者。
【解读 2】医疗建筑按 2.0 小时。
3.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 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 的有关规定执行。
【解读】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正式规范还没有出来。
会上对自喷做法有争议的问题,做出统一的结论:
(1)二类商住楼的住宅走道不做自喷。
(2)设计施工说明中,自喷的布置原则,增加说明按图集 04S206 第 66 页,当喷头与顶板距离达到了 550m 仍不能满足该图集要求,在梁下方加设喷头。
3.6.4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解读】(1)水幕包括防火分隔水幕(用水幕分隔防火分区)和防护冷却水幕(用防火卷帘等分隔,用水幕冷却卷帘)。
(2)防火墙耐火等级一级至四级都为 3h 。
(3)等效替代原则是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基本原则,因此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保护时,应采用等效替代原则,其火灾延续时间与防火墙或分隔墙耐火极限的时间一致。
3. 6. 5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 3.6.5 的规定,……【解读】一类城市交通隧道至少按 3 小时火灾延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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