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税。三个附加税的纳税环节,就是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和缴纳环节。
一、城市建设维护税。
1、税率。城市建设维护税按纳税人所在地方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撤县建市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那么,也就是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2、计税依据。其计税依据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另外企业被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处以罚款时,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的。
3、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大小是由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和适用的税率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比如,某企业设在市区,2020年9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50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30万元。计算企业应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万元 30万元)*7%=5.6万元。
二、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计税依据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2%。计税依据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减免政策,即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或减免已经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但出口产品除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项目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月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企业,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总之,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三档的计算,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征收比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分为三档,分别为7%、5%和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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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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