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车窗贴膜透光率不得低于70%,前挡风玻璃和驾驶员的前侧窗玻璃透光率不得低于75%,乘客区及后排座椅的后侧窗玻璃透光率不得低于55%。此外,车窗贴膜的颜色不能太深,以免影响司机的视线,并且不能带有反光效果,以免干扰其他车辆的行驶安全。不合规定的车窗贴膜将会受到处罚。
车窗贴膜规定主要是针对贴膜的透光率和镜面反光遮阳膜的使用。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所有贴膜必须保证驾驶员前方视野和后方视野,前挡风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投射比不允许小于70%,所有的车窗玻璃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校车和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除符合GB30678规定的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外,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