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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紧急停车带长度不宜小于50米(公路隧道紧急停车带设置规定)

公路隧道紧急停车带长度不宜小于50米(公路隧道紧急停车带设置规定)

更新时间:2024-08-06 20:12:22

公路隧道紧急停车带长度不宜小于50米

公路隧道紧紧急停车带急停车带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m。

紧急停车带(urgency parking strip;lay-by)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

紧急停车带只供紧急情况下使用,不得无故占用紧急停车带。

1.公路隧道紧紧急停车带急停车带宽度应不小于3.50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m。

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 条文说明6.4.3

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2.50m时,应设紧急停车带。紧急停车带宽度应不小于3.50m,有效长度不应小于40m,间距不宜大于500m,并应在其前后设置不短于70m的过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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