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对方当事人的损失,应由当事人全额负责赔偿。在赔偿时,首先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可以要求对方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赔偿:首先应由当事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部分可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仍有不足的,则应由当事人自己负责赔偿。所以,如果对方的损失金额不大的,都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当事人自己不用赔偿。
2、对于当事人自己的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无责赔偿,超过部分的车辆损失可以由当事人方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内进行赔偿。
对于对方当事人的损失,应由当事人全额负责赔偿。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车辆维修所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