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tj.122.gov.cn/)页面右下方友情链接处,点击“货车通行证申请系统”进入系统登录/注册界面
第二步 注册点击立即注册,用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手机进行注册
第三步 登录注册完成后,用注册手机号进行登录
第四步 备案信息点击系统右上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信息:所有人按照行驶证上所有人信息填写,住址按照行驶证上的住址信息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提示“保存成功,前往车辆列表”
第五步 车辆信息录入点击系统右上车辆列表,进行车辆信息录入界面。
点击新增车辆,新增车辆信息:号牌号码按行驶证上号牌号码填写;车辆识别代号按照行驶证上车辆识别代号填写。
录入车辆必须是备案信息中所有人所有车辆,且车辆类型必须是轻型或微型封闭货车。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
第六步 下载通行证审核通过,状态位置显示通过,下载通行证位置可以下载通行证文件。
(一)需办理通行证的车辆所有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发放相应的货车通行证,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办理绿色通行证的,向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勤务秩序支队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