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信息: 11月23日至26日,由于气象条件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可能出现连续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
经环保、气象部门会商,决定从24日零时起继续延续III级应急响应,并对机动车进行尾号限行措施。11月24日至26日,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路上行驶。11月24日限行尾号为3和8,25日为4和9,26日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上一篇:廊坊市限行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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