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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大巴车不允许带的物品有哪些(大巴车内允许携带的物品规定)

乘大巴车不允许带的物品有哪些(大巴车内允许携带的物品规定)

更新时间:2024-06-08 14:01:03

乘大巴车不允许带的物品有哪些

一、枪支、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1.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小口径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

3.其他枪支:仿真枪、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消防灭火枪等;

4.具有攻击性的各类器械、械具:警棍、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弓、弩等。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手雷、手榴弹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以及黑火药、烟火剂、引线等。

三、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瓦 斯)等;

2.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五、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毒鼠强、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重庆大巴车不允许带的物品,有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剧毒等等物品,所以在乘坐汽车的时候要提前了解好相应的政策,做好相应的规划和出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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