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规定。《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二)不得驾驶非本市号牌的拖拉机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三)正三轮摩托车不得在市区禁行的区域、路段内行驶;
(四)公共汽车进站必须依次单排停车,不得在站点以外上下客;
(五)同方向设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扩展资料:《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法条:第十八条 申请登记的燃油助力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牌无证的燃油助力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悬挂非本市籍号牌的燃油助力车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应当持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正当来历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和有关身份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登记手续。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公告停止使用、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南京城区最新的外地牌照机动车有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为长江大桥。如需过长江,可选择长江隧道。
另:南京市政府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具有分阶段实施限制的通行。此条规定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所以外地照牌照机动车入南京时需注意。
南京市中山陵景区内禁止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具体范围:中山门大街陵园路路口、中山门大街明陵路路口、灵谷寺路陵前路路口和韦陀巷路口以北,龙蟠路太平门路路口以东,沪宁高速陵东路路口、环陵路中山陵内环路路口以西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本市中心城区内禁止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具体范围:太平门、龙蟠路、建宁路以南,应天大街以北,中山门、明城墙、大明路以西,大桥南路、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以东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本市河西地区禁止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通行。具体范围:建宁路以南,江山大街以北,大桥南路、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凤台南路以西(含上述道路),以及郑和中路(不含该路)、扬子江大道(不含该路)以东范围内的道路。
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