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注销后保留六个月,汽车报废保留车牌号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向车管所提出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辆户口注销后马上生效。
车牌注销后保留六个月,汽车报废保留车牌号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向车管所提出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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