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五菱小厢货车是不能上洛阳高架的哦,首先货车太高大,还有就是重量,第三城市规划,交通不允许,因为很多货车满载甚至超载的时候行使速度会很慢,这样会挡住速度快的小客车快速通过。
为加强城市区快速路交通管理,保障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城市区快速路是指
(一)古城快速路;
(二)环城快速路;
(三)王城大道快速路;
(四)南昌路高架路;
(五)城市区在建、待建的其他快速路。
以上快速路包括立交桥、高架道路、隧道和相互之间连接的主车道及上下桥匝道。
二、城市区快速路禁止行人及下列车辆通行
(一)所有货运车辆、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其他影响城市快速路通行安全的车辆;
(二)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
(三)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四)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在城市区快速路上进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园林绿化、消防救援和公安交通管理的车辆以及军用车辆经批准后不受前款限制。
三、机动车在城市区快速路上行驶
应当遵守限速标志标明的限速规定。夜间行驶或者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四、机动车从匝道驶入城市区快速路
不得妨碍已在城市区快速路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驶离城市区快速路时,应提前驶入相应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变更车道时应开启转向灯。
五、机动车在城市区快速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掉头或者停车;
(二)在匝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
(四)连续使用远光灯;
(五)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机动车在城市区快速路上发生故障
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不得在快速路上修车作业。
七、机动车在城市区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处理。对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应当快速处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当事人应当拍摄现场道路情况、车辆号牌、接触部位、相关证件等照片,固定现场证据,迅速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不具备快速处理条件或者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并迅速报警,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八、城市区快速路需要维护、养护或者跨越、穿越城市区快速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
应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备,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须征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九、发生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诱导提示的限速通行,确保行车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部分路段、区域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并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