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东至学院路、南至天平大道、西至实验路、北至鲁班大道内所有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二、严禁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对于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从重处罚。
让在市内通行。
林州市集中行动主要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在禁行时段和禁行道路内行驶以及在主次干道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冒黑烟车、渣土车、黄标车等高污染车在市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