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车牌字母(粤A-粤Z)排列顺序的真正由来:
一、车牌号码的历史
1、1950年11月,广东省开始启动全国统一汽车车牌,车牌有6位号码,包括大行政区代号、省市代号和汽车编码。
2、1961年,广东省换发“15”字头的全国统一汽车车牌代号,号牌前列“15”(后增加了45)代表广东省,后列数字代表各地区。
3、1984年6月开始,广东省启用“75”字头的车牌代号。
4、1987年8月,深圳市开始使用广东“02”字头的车牌代号。
5、1994年7月开始,全国启用换发92式机动车车牌行驶证;1995年6月开始,广东省机动车辆开始启用换发92式车牌证。
6、2002年8月12日在北京、深圳、天津、杭州四市车管所试发放。只可惜到28号起全车全面停止2002式个性车牌。继续发放92式车牌。
7、200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发放08式个性车牌。
二、粤A-粤Z 排列顺序
1、省会城市(全国统一):字母A
2、接下来按等级分,即分到特区:字母B-D
广东省有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特区。特区又如何分?
这是重点,接下来的地级市也按这样分。由于始终无法公平区分牌号顺序,所以采用按各地车辆(包含摩托车)上牌数多少从多到少来排列的方案。
因此,从现在的牌号顺序可以看出:当时深圳特区车辆上牌数最多。
3、特区排完到地级市:字母E-Y
地级市也采用按各地车辆(包含摩托车)上牌数多少从多到少来排列的方案。
佛山市(含南海市、顺德市)是当时车辆上牌数最多的地级市。换言之,云浮市当时最少。也正是因为佛山拥有过多上牌车辆,所以省交通厅特批南海市、顺德市可拥有自已车牌字母。
4、缺少I号
理由:“I”是因为容易与阿拉伯数字“1”混淆,所以不用。
5、O号——官方专用
粤O是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的发牌代码,发牌范围是广东省的省级党政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粤机构及全省各地的公检法、国安、司法系统行政用车。
“粤O”代码如果后面五位号码全是数字,则是广东省党政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粤机构的车牌,还分了号段,如0字头是省委,1字头省政府,2字头省人大,3字头省政协,5、6字头省直辖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粤机构,8字头省公安厅,9字头省交警总队等;
如果首位是英文字母,则是各地市的公检法、国安、司法系统的行政车牌(区别于执行任务的白牌警车牌),如“粤O-A××××”就是广州市公检法、国安、司法系统的车牌,“粤O-B××××”就是深圳市公检法、国安、司法系统的车牌,“粤O-K××××”就是茂名市公检法、国安、司法系统的车牌,这个首字母与各地市发牌代码对应。
在这个字母后的第二位如果是数字就是公安系统的行政车牌,其中9是交通警察,如“粤O-E9×××”就是佛山市公安交警察的行政车牌,如果这个第二位号码是A就是法院系统、B是检察院系统、C是国家安全系统、D是司法系统。如“粤O-SB×××”就是东莞市检察院的行政用车牌,“粤O-WA×××”是云浮市法院的行政用车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广东省司法厅采用“粤O-0A×××”、“粤O-0B×××”、“粤O-0C×××”、“粤O-0D×××”的格式”。
6、Z号由来
由于广东省在1988年开始就批准港澳车辆入境,时至当年,不少只挂简单白牌标志港澳车辆充斥广东,给车辆走私事业带来极大便利,所以省交通厅特别预留黑色Z牌给外籍车辆以方便管理。“粤Z”是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为港澳入境车辆专设的发牌代码,采用四位号码和后缀“港”或“澳”汉字的格式。香港车辆后还应有个”港”字标志,澳门车辆后有个”澳”字标志。
由于大陆和港澳隶属于不同关税区和拥有不同的法律体系,不能完全放开机
动车辆自由往来,必须建立相应的出入境车辆登记和查验制度。
“粤Z”牌分为自用私家车牌和垮境客货车(货车、厂车、客车)车牌,香港入境车牌中,四位全为数字或首位为英文字母加三位数字的是私家车牌,英文字母在第二位或前两位为英文字母的是跨境客货车车牌;澳门入境车辆则前者为四位数字,后者为首位英文字母。
自用私家车牌按车主在广东地区投资额来分配指标,在珠三角地区投资每1000万美元、其它地区每500万美元可以获得一个指标,多投资多得。跨境客货车则只需要提供该运输公司获得跨境运输资格文件就可以上牌。
以上才是粤A—粤Z的真正由来。
三、广东省各地车牌字母属地
粤A 广州 粤B 深圳 粤C 珠海 粤D 汕头
粤E 佛山 粤F 韶关 粤G 湛江 粤H 肇庆
粤J 江门 粤K 茂名 粤L 惠州 粤M 梅州
粤N汕尾 粤P 河源 粤Q 阳江 粤R 清远
粤S 东莞 粤T 中山 粤U 潮州 粤V 揭阳
粤W云浮 粤X 顺德 粤Y 南海 粤Z 港澳进入内地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