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江大桥、江汉桥单双号限行
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除外)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长江大桥、江汉桥全日禁止载货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挂车、摩托车、非机动车通行,但准许自行车在长江大桥人行道内推行,非机动车可通行江汉桥辅桥。
二、部分隧道通行规定
1、长江隧道:
通行时间:每日凌晨5时至次日凌晨1时。
限行规则:长江隧道通行时间内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
(1)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车辆;
(2)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板车、手推车等非机动车;
(3)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货车和轮式、履带式专用机械;
(4)超过长江隧道限载量(即20吨)、限高度(即3.8米)、限宽度(即3米)标准的车辆;
(5)影响长江隧道内通行安全的其他车辆。
非通行时间内,除长江隧道运营单位养护维修和保洁车辆外,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车辆不得通行。
2、水果湖隧道:
只准许9座(不含)以下客车通行。每周六、周日0时至5时封闭维护,禁止通行。
3、东湖隧道:
通行时间:每日5时至次日1时允许通行。每日1时至5时东湖隧道全封闭维护管理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限行规则:东湖隧道通行时间内,隧道内准许9座(不含)以下、高度不超过3米客车通行,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通行。
三、外埠货车通行规定
1、皮卡车(多用途货车)
“多用途货车” 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 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 5 人( 含驾驶人)、 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 2100mm、 货箱栏板( 货厢) 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 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 3500kg 的载货汽车。以下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1)武汉长江隧道和武汉长江公铁隧道全日禁止通行。
(图源:武汉交警,下同)
(2)多用途货车通行管理享有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通行不受载货汽车管理限制;且工作日7:00至22:00,需按单双号通行规则通行长江大桥、江汉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
2、载货汽车(除多用途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外的所有载货汽车)
以下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1)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① 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② 下列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城市核心区、古城保护区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