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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车辆管控最新规定(吉林市对电动车管理规定)

吉林省车辆管控最新规定(吉林市对电动车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3-14 06:16:54

吉林省车辆管控最新规定

长春市城区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长春市城区全域。

三、管控车辆: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物资配送车、抢修救援车、应急车、殡葬车、军警车、环卫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他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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