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年检管理办法》,凡是使用在北京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均应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完成年检。
二、小汽车年检应符合以下几个规定:
1、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规范》的规定,实地检验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仪表、后视镜、轮胎、电器系统及安全系统,确认符合行驶安全要求,贴上发动机淋湿装置时严格遵守处理规则;
2、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环保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记录车辆排放情况;
3、检验车辆保险,并在发票上注明车辆全部保险期限;
4、办理驾驶员资格检验,以确保司机符合安全行驶的要求;
5、检查车辆报废标准,检验除规定的步骤外,还应当检查出租车等非营运车辆的报废标准;
6、检查车辆外观及文书,验证车辆出厂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等;
7、实行机动车照片登记,拍摄车辆照片,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照片备案;
8、发放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贴粘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位置,并写明有关年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