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1、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500元资金补助;
2、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600元资金补助。
上述摩托车补贴总额限定为10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摩托车销售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补贴标准
1、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500元资金补助;
2、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600元资金补助。
上述摩托车补贴总额限定为10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摩托车销售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