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3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