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的且车己丢失的,必须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处理备查,若干年后该车己达报废年限的,可去派出所出具证明,否则无法办理车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报废车辆的且车己丢失的,必须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处理备查,若干年后该车己达报废年限的,可去派出所出具证明,否则无法办理车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