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1.6.4.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室必须保证驾驶员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允许小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也就是说汽车贴膜不能影响到驾驶员的视野,前档玻璃贴膜后透光率不得低于70%,镜面反光膜不得粘贴于汽车车窗玻璃上。
2008年5月1日起,中国第一部汽车贴膜法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标准》已经正式生效。
2004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1.6.4.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室必须保证驾驶员前方视野和侧方视野,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允许小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也就是说汽车贴膜不能影响到驾驶员的视野,前档玻璃贴膜后透光率不得低于70%,镜面反光膜不得粘贴于汽车车窗玻璃上。
2008年5月1日起,中国第一部汽车贴膜法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标准》已经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