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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限行规定

电动摩托车限行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27 02:58:56

电动摩托车限行规定

1、电摩规定包含电动车限行和摩托车限行。

  2、电动车限行,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1)城市快速干道。

  (2)城市主干道: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深南路。

  3、摩托车限行:深圳7个区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宝安、坪山、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行摩托车。

  电动车限行规定

  一、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1、城市快速干道: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月亮湾大道,龙岗大道。

  2、城市主干道: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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