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1、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酒类明确了酒精度数、总量)
2、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普通凝胶类免洗洗手液不超过100毫升可以携带啦)
3、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二、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禁止携带、托运
枪支、子弹类:
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等;
易燃易爆类:
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等;(酒类首次明确规定哦)
有毒有害或放射性、腐蚀性类:
剧毒农药、杀虫剂、有液蓄电池等;
管制器具类:
管制刀具(含特殊厨用刀具、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等);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