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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以后对方车辆车检报告应该我方去拿吗 事故是对方全责

车辆事故以后对方车辆车检报告应该我方去拿吗 事故是对方全责

更新时间:2024-01-04 14:01:11

车辆事故以后对方车辆车检报告应该我方去拿吗 事故是对方全责

不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去拿。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因此,检验部门是把事故车辆检验报告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报告原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管、存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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