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儿童(含免费儿童)可以携带10千克行李,外交人员可以携带35千克行李,其他旅客可以携带20千克行李。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
第九十条 到站发现行李、包裹重量不符,应退还时,开具退款证明书将多收款退还收货人;应补收时,开具“客杂”补收正当运费,同时开具客运记录附收回的行李、包裹票报铁路局收入部门,由铁路局收入部门列应收账款向检斤错误的车站再核收与应补运费等额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 发现无票运输行李、包裹,发站和列车应拒绝装运;列车已装运发现的,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到站处理。到站对列车移交和本站发现的无票运输行李、包裹,应加倍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第九十二条 以上补收运费、运费差额或保管费均用“客杂”核收,并在记事栏内注明核收事由。
参考资料来源:
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