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是不可以的,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2类非机动车可上道路行驶: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除此之外,其他新品种非机动车只有得到市人民政府批准,才能上路通行。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要求作了重申,即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另外,关于非机动车载人问题,《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固定座椅;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