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
海南将全面开展延长
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
环保免检年限改革工作
现行的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
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延长至10年
免检延期对象包括车龄(以车辆初次登记之日开始计算,下同)不超过10年且在海南本省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
车龄超过10年(含)的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其定期检验仍按现有政策执行。环保免上线检验的车辆仍需按现有政策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若在上一个检验周期内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的,或在本检验周期内存在排放检验不合格记录尚未复检合格的,仍需按现有规定参加排放检验。
车辆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验机构通过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监管平台获取车辆是否符合免检条件,如符合免检条件,将免于进行排放检验,机动车检验机构凭免上线检验专用报告单进行安全检验,同时将免上线检验专用报告单推送公安交管部门,衔接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如不符合免检条件,车辆进行排放检验并出具排放检验报告单,按现有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