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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携带行李规定

火车携带行李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28 20:53:11

火车携带行李规定

火车携带行李的规定如下:

一、托运行李

1. 普通列车托运行李限额:

硬座、硬卧车厢乘客每人限额20公斤,软座、软卧车厢乘客每人限额35公斤,商务座、特等座车厢乘客每人限额40公斤。婴儿不占座位的乘客不享有托运行李的额度。

2. 动车组列车托运行李限额:

一等座、二等座、商务座车厢乘客每人限额20公斤,其他席别乘客每人限额10公斤。

托运行李的尺寸限制:每件行李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0厘米,超过部分需另行加收超限行李费。

二、随身携带物品

每位成人、儿童限带2件(枚)以下随身携带物品;每件行李的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婴儿(含不占座儿童)可以免费携带一个标准婴儿车或折叠式婴儿车,也可以免费携带(不超过5公斤)婴儿所需物品。

三、禁止托运物品

1. 一切危险品,如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等。

2. 一切不适宜托运的物品,包括金银财宝、国家禁止流通的货币,贵重珠宝、古董、字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

关于行李寄存:火车站内设置有行李寄存处,提供带锁行李柜或者寄存服务,服务费按照时间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到站或登陆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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