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客车不限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限行。
具体通行规则如下:
1、新能源客车(本市及非本市)
(1)小型客车不受区域限行规定的限制:例如长江大桥和江汉一桥的单双号限行;东湖风景区等景区节假日、其他地区重大活动等临时设定的单双号限行等尾号限行规定,新能源小型客车不受限,允许通行。
(2)大型客车不受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通行措施的限制,但是其它关于大客车的通行管理规定还是需要遵守的,例如长江隧道、东湖隧道、水果湖隧道及市内部分高架对大型客车是禁止通行的,新能源大型客车应到遵守此类规定。
2、新能源载货汽车
(1)本市蓝牌小型载货汽车除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长江隧道、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等道路、汉正街地区等重点区域外,可在全市通行,不再办理通行证,早晚高峰也不限行。
(2)本市黄牌大型载货汽车按照现行的本市大型载货汽车管理规定通行。由于大型载货汽车占用空间较大,而现有的交通资源有限,黄牌新能源大型载货汽车还是需按照现有的规定来通行。运送生活必需品,与生活、经营密切相关的物流配送等,可以按规定办理通行证通行。
(3)非本市新能源载货汽车应遵守本市限行的外埠货车通行管理规定。武汉市三环内是禁止外埠货车通行的,非本市的新能源载货汽车应按照这一规定来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