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公里每小时。
上个世纪50---60年代,轿车属于我国各级政府公务用车,属于行政职务,等级的标配。当时从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进口的轿车数量较多,如吉姆,伏尔加,华沙等。而在国内各地的公路上行驶的轿车,伏尔加轿车经常看到。在省级政府,部队军级单位,中央大型企业,都配备有伏尔加轿车。
伏尔加轿车,产自于苏联高尔基汽车厂,它是苏联汽车工业的结晶和标志型产品,属于一款中级轿车,从1957年开始成批生产,它的第一代系产品,也是进口我国的主要车型为伏尔加GAZ21轿车,它不但满足本国的用车需求,还出口到东欧和亚洲一些国家。该车发动机为2.5升四缸发动机,功率为70马力,三档手动变速器,最高时速11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