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新国标电动车最新规定新政策
长沙电动车符合新国标的话,是不需要驾驶证的,但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需要D、E、F驾驶证的其中之一即可,长沙电动车新规定2022:自2020年12月2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发布,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简述:
1、销售的电动车设计形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反之则不能在本市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除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外,这类都不符合新国标标准。
2、鼓励商家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或电动车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理报废电动车。不得随意丢弃废旧蓄电池。
3、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自购车起30日内向公安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号牌和行驶证。
4、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后座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上路必须携带行驶证,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应当按照要求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此外电动车应在指定停放区域停放和充电,不能搬上电梯。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后,在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为3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取得的临时号牌失效,不得上道路行驶。
长沙电动车牌照有黄牌和绿牌的区别:
1、绿牌
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满足“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3C认证,具有步行踏板骑行能力,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km,车辆质量不超过55kg,电池电压不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硬性指标。
2、黄牌
超标车辆上的是黄牌,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黄牌,黄牌有一定的过渡期。驾驶人可以在上路前申请临时登记,领取临时牌照,但是过渡期结束不能再上路行驶,否则会面临严重的处罚。
法律依据: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以持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八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